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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箱式淋雨試驗箱操作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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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2-12-7 8: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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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式淋雨試驗箱不能用于對下列物體或含有這些物體的試驗: 一、爆炸物: 1.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硝化甘油(丙三醇三硝酸酯)、硝化纖維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類。 2.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粉(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過乙酸、甲基乙基甲酮過氧化物、過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的有機過氧化物。 二、可燃物: 1.自燃物: 金屬:“鋰”、“鉀”、“鈉”、黃磷、硫化磷、紅磷。 賽璐璐類:碳化鈣(電石)、磷化石灰、鎂粉、鋁粉、亞梳酸氫鈉。 2.氧化物性質類: (1)氯酸鉀、氯酸鈉、氯酸銨以及其它的氯酸鹽類。 (2)過氧酸鉀、過氧酸鈉、過氧酸銨以及其它的過氧酸鹽類。 (3)過氧化鉀、過氧化鈉、過氧酸鋇以及其它的無機過氧化物。 (4)硝酸鉀、硝酸鈉以及其它的硝酸鹽類。 (5)次氯酸鉀以及其它的次氯酸鹽類。 (6)亞氯酸鈉以及其它的亞氯酸鹽類。 三、易燃物: (1)乙醚、汽油、乙醛、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點不到-30℃的物質。 (2)普通乙烷、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點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質。 (3)甲醇、乙醇、二甲苯、醋酸戊酯及其它燃點在0℃以上而小于30℃的物質。 (4)煤油、輕油、松節油、異戊醇、醋酸及其它燃點在30℃以上而低于65℃的物質。 四、可燃性氣體: 氫、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溫度為15℃時1大氣壓情況下可能會燃燒的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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