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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受地方保護豈會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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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1-9-14 14: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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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身為“群眾”,筆者對環境監測卻越來越看不透。有報道稱,生活在惡臭、污水包圍的環境中的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老百姓,聯名舉報內蒙古聯邦藥業的污染問題,卻被當地環保局告知,企業達標排放,沒問題。 “人民群眾深受污染之害、苦不堪言,而監測數據喜氣洋洋、自說自話。”環保部部長周生賢痛斥監測數據與群眾感受“兩張皮”。透過這句話,筆者不僅感受到周部長的幾分無奈,更加強烈地感受到“兩張皮”背后強硬的地方保護主義。在地方政府的保護下,企業可將環境成本外部化,可以憑借較低的成本進行生產,經濟更易上規模,獲得更大的收益。受到保護的企業,其獲取的額外利潤,支持企業發展的同時,也成為地方財政主要的支撐。不僅如此,企業快速的發展將帶動地方投資需求增加,拉動經濟的發展。這樣的“財政大戶”,地方政府不敢得罪,也不愿得罪。即便有一點“污染”,監測部門在政府的領導下,也會對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事實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一些地方政府為環境違法者撐腰。有的以“先發展后治理”“先上車后補票”等方法,繞過環評程序,造成項目建設既成事實;有的以“企業清凈日”和“整頓經濟軟環境”等理由,千方百計地限制環境執法;還有的要求對污染企業“特事特辦”,甚至于把一些項目列為“省長工程”“市長工程”,將環保監測程序拒之門外。環保部門似乎已經越來越深刻體會到企業對于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其監測部門因此致群眾的切身感受于不顧,直接聲稱“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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